塑料制品在生產過程中可能釋放多種有害污染物,具體因塑料種類和生產工藝而異。以下是常見塑料及其污染物分析:
污染物來源:
高壓聚乙烯在150℃加熱時分解出酸、酯、不飽和烴、過氧化物、甲醛、乙醛、CO?和CO等;
低壓聚乙烯在150℃~250℃加熱時產生甲醛、不飽和烴、有機酸、有機氯化物、CO等;
熱切削和封閉聚乙烯管時產生甲醛和丙烯醛。
毒性危害:
薄膜制品中的抗氧劑、穩定劑和著色劑可能引發毒性;
長期使用含穩定劑的聚乙烯管可能導致靜脈炎。
污染物來源:
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增塑劑(如鄰苯二甲酸酯)、潤滑劑(如硬脂酸鋅)、穩定劑(如胺類)和著色劑可能釋放有害物質;
725℃熱解時,苯乙烯單體釋放量達83.9%;
使用偶氮二異丁腈作為發泡劑時,會釋放有毒的四甲基丁二腈。
毒性危害:
燃燒時產生CO、苯、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等有害氣體。
污染物來源:
增塑劑(如苯二甲酸二丁酯)、穩定劑(如硫酸鉛)、潤滑劑(如硬脂酸)和發泡劑(如偶氮二異丁腈)可能釋放有害物質;
生產過程中產生氯乙烯單體、氯化氫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。
毒性危害:
氯乙烯具有致癌性,長期接觸可能導致肝癌、肢端溶骨癥等疾病;
氯化氫對呼吸道和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。
污染物來源:
生產過程中排放酚、甲醇、氨、糠醛、甲基苯酚和甲醛等廢氣及粉塵。
毒性危害:
酚類物質對皮膚、粘膜和細胞有直接損害,可能引發頭痛、惡心、肝腎損害等癥狀。
無組織排放
塑料制品生產中的廢氣通常通過低煙道或風扇排放,主要影響廠區及車間內環境。
火災危害
廢水污染
生產廢水含有有機物和油污,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會污染水源。
粉塵危害
玻璃纖維、石棉等增強材料產生的粉塵可能引發氣管炎、哮喘、肺氣腫甚至肺癌;
粉塵排放還會降低空氣能見度,惡化生活環境。
苯系物危害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高濃度時引起急性中毒,低濃度長期接觸可能導致頭痛、頭暈、血液系統病變等。
醛類與酚類危害
醛類對皮膚、視網膜、呼吸道及中樞神經系統有損害;
酚類對細胞有直接損害,可能引發皮疹、頭痛、惡心等癥狀。
氯乙烯與氯化氫危害
氯乙烯長期接觸可能導致肝癌、肢端溶骨癥等;
氯化氫對呼吸道、眼睛和牙齒有強烈刺激作用。
億特植物液除臭劑可有效降解塑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(如甲醛、苯、氯化氫等),改善生產環境,保護員工健康。其特點包括:
高效吸附:通過霧化技術形成微小顆粒,快速吸附有害氣體;
化學反應:與有害氣體發生反應,生成無味、無毒的有機鹽;
廣泛應用:適用于塑料制品生產的各個環節,減少異味和污染物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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